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志愿服务队申请,经研究,对下列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准予注销其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资格,现予公告。
1.威海市红十字经区医院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
2.威海市红十字太平志愿服务队
3.威海市红十字解放军970医院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
4.威海市红十字滕玉明眼科志愿服务队
5.威海市红十字医疗老专家志愿服务队
6.威海市红十字星海志愿救援队
各相关红十字志愿服务队自注销之日起不得继续以原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不得继续使用红十字标志、名称及相关标识,各队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队旗、服装等物资的清缴工作,原服务队成员仍可自愿申请加入其他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不影响志愿者个人服务记录与荣誉。
威海市红十字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