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确认山东省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鲁财税〔2025〕12号),乳山市红十字会正式获得2025年度至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此次资格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的具体要求,经审核认定,乳山市红十字会被列入符合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
获得该资格后,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通过乳山市红十字会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规定比例进行税前扣除。这一政策将有效激励更多社会力量、企业及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为乳山市人道公益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乳山市红十字会此次入选,体现了财税主管部门对其财务管理规范性、公益事业透明度及公信力的高度认可。下一步,乳山市红十字会将坚守公益本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的爱心力量,持续增强其人道救助服务水平,为推动乳山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进步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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