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乳山市红十字会名义及收款账户,从事刷单活动,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六条规定:“红十字标志和名称受法律保护。禁止利用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牟利,禁止以任何形式冒用、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和名称”。乳山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依法开展人道公益事业,从不参与和开展营利性活动。遇有上述行为,请大家切实增强防诈意识,避免造成损失,并及时报警处理。乳山市红十字会开展的公益项目和活动以“乳山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母爱乳山号发布为准。咨询电话:0631-6952999
特此声明。
乳山市红十字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