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威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疫情期间“海贝分”信息的通知》,对2020年1月20日至5月30日捐款捐物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爱心人士,给予“海贝分”加分激励。请捐款100元及以上(包括网上捐款、转账捐款、现场捐款等)或捐赠物资折价100元及以上,以及受到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捐赠表彰的爱心人士,于6月15日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捐赠额、所获荣誉表彰(表扬)等信息,报送捐赠接收单位。通过威海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捐赠的,需提供捐赠凭证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并登陆威海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whredcross.org.cn或威海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下载填写《疫情期间“海贝分”加分项目报送表》,将电子版一并提供;受到各级政府表彰(表扬)的需提供表彰(表扬)证明。通过各区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捐赠的,请联系接收捐赠的区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单位组织捐款的,由单位统一提供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及邮箱:
威海市红十字会:5330333,邮箱:hszhbgs@wh.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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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9日